1.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
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,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债务人之日起计算。若超过20年(自权利受损日起),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,除非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。
例外情况:如欠条未注明还款日期,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,但需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,且最长保护期仍为20年。
2. 追债公司的操作频率
委托追债周期:专业讨债公司通常需要3个月至半年完成追讨,具体时间取决于债务复杂程度债务人配合度及公司效率。
法律途径耗时:若通过诉讼或仲裁,可能需6个月至1年(一审)或更久(含上诉程序)。
3. 时效中断与重新计算
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中断时效,使3年时效重新计算:
发送催款通知或要求还款;
债务人承诺履行;
提起诉讼或仲裁。
4. 实际操作建议
定期催收:建议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定期(如每6-12个月)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催收,保留证据以中断时效。
法律咨询:对于复杂债务,可委托律师或讨债公司制定策略,确保程序合法。
上海追债公司的具体追账频率无固定标准,但需在法律时效内行动。常规操作包括定期催收协商或法律程序,而委托专业公司通常需3-6个月完成。债权人应注重时效管理,避免丧失胜诉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