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收费依据文件
1. 《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
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(沪发改规范〔2017〕3号),明确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制度。其中,涉及债务追讨等财产关系的案件,通常适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。
2. 《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》
作为上述管理办法的附件,详细规定了不同案件类型的收费标准。追债案件属于“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”,主要采用以下收费方式:
二特殊情形规定
三其他费用说明
律师服务费外,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等需委托人另行支付,且律师事务所需提供费用清单及凭证。
四查询渠道
可通过上海市司法局官网或“信用中国(上海)”平台获取最新政策文件。如需具体案例参考,可结合法院判例(如涉征信修复纠纷中的律师费处理)进一步了解。
以上文件及标准均公开透明,建议委托律师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条款,并索要合法票据以保障权益。